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原则
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全面衡量学生的德智体美劳,以德为先,突出对学生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考查,注重学生一贯学业表现与过程性评价。
二、推免生推荐条件
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等行为;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学业要求:
(一)截至申请时,已修课程全部合格,补考或重修后无不及格科目;
(二)主修专业前三学年学业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2,且专业排名位于前30%(含);(注:专业排名是按照国标专业进行排名)
(三)非英语类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00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或雅思考试成绩达到6.0及以上。须是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且仍在有效期内。
凡符合上述推荐条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三、指标分配
学院按规定对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专业整体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遇同分情况,优先以优秀学生干部、必修课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百分制)分数、科研潜质成绩、社会服务分数依次进行排名),并按学校下达推免指标数量确定拟推荐名单及20%的候补名单。同时做好全过程记录存档备查。具体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专业名称 (以国家专业目录为准) | 拟正式推荐名额 | 拟候补推荐名额 |
社会工作 | 1 | 1 |
行政管理 | 1 | 1 |
土地资源管理 | 1 | 1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2 | 1 |
城市管理 | 1 | 1 |
四、推免生遴选综合评价体系
推免综合评价分=必修课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百分制)×85%+社会服务×5%+科研潜质×10%
(一)必修课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百分制)以教务系统数据为准。
(二)社会服务由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三部分构成,最高不超过100分。社会服务清单列表及赋分标准根据学校2026届推免通知及学院实际,具体赋分标准如下:
序号 | 类别 | 具体要求 | 最高赋分标准 |
1 | 参军入伍服兵役 |
| 100 |
2 | 志愿服务 | 本科阶段参加志愿服务总时长达到600小时(以“i志愿”系统记录为准);低于600小时不赋分。 | 50 |
3 | 到国际组织实习 | 本科阶段到主要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实习(符合要求的国际组织名单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重点资助国际组织名单(查询网址:https://gj.ncss.cn/gjzzjs.html; 实习地点为海外的国际组织总部及总部外机构办事处等; 申请推免时已完成不少于三个月的实习工作(以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实习证明为准); 实习前已在学校备案; 如参加多个项目,只取其中一项。 | 50 |
备注:符合对应要求按最高赋分标准执行,否则赋分为0。
(三)科研潜质由竞赛获奖和科研成果两部分构成,最高不超过100分。学生在竞赛获奖有多项赋分情况时,只取其中一项最高得分。学生在科研成果有多项赋分情况时,只取其中一项最高得分。在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中,如有相同科研成果既发表论文,又参加竞赛得奖,只可取一项赋分。
1.竞赛获奖赋分。获得《广东财经大学课外竞赛项目一览表》中的A1竞赛三等奖(铜奖)及以上级别奖项的个人或团体的主力队员前三名(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竞赛获奖清单列表及赋分标准根据学校2026届推免通知及学院实际,赋分标准如下:
表2:竞赛获奖具体清单及赋分标准
序号 | 竞赛名称 | 赋分标准 | 最高赋分标准 | |
1 | 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金奖 | 100 | 100 |
银奖 | 95 | |||
铜奖 | 90 | |||
2 | “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一等奖及以上 | 100 | 100 |
二等奖 | 95 | |||
三等奖 | 90 | |||
3 | “挑战杯 ”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 金奖 | 100 | 100 |
银奖 | 95 | |||
铜奖 | 90 |
2.科研成果赋分。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在《广东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等级目录》D类及以上等级期刊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有多篇论文者实行代表作评价,取其中一项最高得分。科研成果清单清单列表及赋分标准根据学校2026届推免通知及学院实际,赋分标准如下:
表3:科研成果具体清单及最高赋分标准
序号 | 类别 | 最高赋分标准 |
1 | 发表在《广东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等级目录》中C类及以上等级期刊的科研论文 | 100 |
2 | 发表在《广东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等级目录》中D类等级期刊的科研论文 | 30 |
五、报名安排
请申请推免的学生于2025年9月7日18点前,将个人报名表、2026届推荐免试资格名单汇总表、拟推免生审核鉴定登记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参见附件)电子版发至
spm@gdufe.edu.cn(邮件命名格式:“专业-姓名-2026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材料”)。纸质材料(须与电子版材料一致,一式七份),请不超过9月8日上午10:30交至广州校区立德楼602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0-84096932。
逾期将不再接受申请材料!
六、遴选程序
(一)材料审核鉴定
2025年9月8日,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召开专题会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审核鉴定。
(二)确定拟推免名单及公示
2025年9月8日,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对所有学生材料进行审查、核验、确定后,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并公示。
(三)上报材料
2025年9月16日,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最终名单并报送推免材料给教务部。
七、特别说明
(一)推免回避
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学校推免生遴选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生遴选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生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二)争议处理
学生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应先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13570329793;或将意见建议、申诉举报反馈到学院工作邮箱spm@gdufe.edu.cn。
八、本实施细则由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未详尽之处,按《办法》执行。
附件1:关于印发《广东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财经大学2026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docx
公共管理学院
202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