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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教师荣获第三届全国优秀MPA教师、优秀MPA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发布者:曾华强发布时间:2022-05-03浏览次数:376

  为表彰和奖励近年来在MPA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鼓励和引导广大MPA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努力提高教学和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MPA教育质量,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教育指导委员会于2021年开展了第三届全国优秀MPA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活动。我校公共管理学院姚军副院长(主持工作)荣获全国“优秀MPA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刘丁蓉副教授荣获第三届全国“优秀MPA教师”荣誉称号。本次获奖是对两位教师教育管理和教学水平的高度认可,两位教师多年来致力于MPA教育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我校MPA人才培养做出贡献。

我校是全国第六批获得MPA研究生学位授权单位,一直以来以培养MPA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为切入点,依托实战式案例教学与案例开发模式,为MPA教育探索出了逐渐鲜明的培养亮点和特色优势。未来,我校将继续推动高水平MPA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探索MPA教育新理念和新方法,展现新作为、再创新辉煌。



姚军,副教授,硕导,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主要研究方向:公共治理、城市管理等。担任《公共管理》、《公共管理案例研发》等研究生课程教学。所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多篇获得我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荣获广东财经大学第四届和第五届优秀研究生导师称号


刘丁蓉,副教授,博士,硕导,主要研究方向:政府创新与治理、政府采购。担任《公共危机与应急管理》、《公共管理学理论与实务》等研究生课程教学,所指导的学生团队荣获第三届全国MPA案例大赛二等奖和最佳文本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