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会议考勤规定

发布者:苏瑞发布时间:2008-11-06浏览次数:105

公共管理学院会议考勤规定

200810月试行)

(一)考勤目的

为了端正会风,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保证和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二)考勤范围

公共管理学院全体应与会教职工。

(三)考勤执行人

依次顺序为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院长(或其他会议主持人)临时指定;

(四)考勤内容

迟到、早退和缺席。

(五)考勤程序

1、当事人签到(准时、迟到选一)

2、考勤员如实签名确认。

3、早退、缺勤者由考勤员如实补填。

4、形成完整考勤材料后,考勤员签字,交院长(或其他会议主持人)签字,存档。

5、定期通报考勤情况。

(六)事假与病假

1、系主任统一向院长(或其他会议主持人)请假。其他人员统一向办公室主任请假。有问题由办公室主任向院长请示决定。

2、事假提前请,事后补假条(假条文字从简);病假凭医疗证明。有关材料附每次考勤表之后。具体参见《公共管理学院教职工请假与暂行规定》。

(七)考勤结果运用

作为个人年终考核重要指标,作为单位评优重要依据。

(八)其他

1、考勤员必须秉公执纪,如实填写。

2、全院教职工应给以配合,严格守纪。

3、本规定有与上级规定相违背者,以上级规定为准。

(九)附会议考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