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良学风班评选细则

发布者:WW发布时间:2010-04-09浏览次数:1006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的校风学风建设,创造一有利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广东商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细则》综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良学风班”的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全班学生刻苦学习,团结互助,文明礼貌,形成人人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优良班风。

2、全班学生自觉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本学年度没有学生在校园内公共场所因有不文明行为而受到批评,也没有学生因违反校规校纪而受过任何处分。

3、全班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牢固,学习气氛浓厚:

(1)全班学生成绩好。在本学年度内,全班学生的必修课(包括限选课)的平均成绩在2.0以上;全班学生所学课程总人门数中,不及格的人门数在5%以下;没有因学习成绩原因而退学或编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学生。

(2)杜绝考试作弊,杜绝抄袭作业、实习报告、毕业论文等作弊作为;没有因此而受过处分。

(3)有健全的考勤制度,有完整的考勤记录,迟到、早退和旷课人课时数低于年级平均水平。

4、全班学生学术科研积极性高,能积极参加学校和二级院系组织的各项学术科研活动,成绩明显,满足以下任一个条件(以相关文件中的团队负责人为准,学院组织的团队按参与人员分解至各班)

(1)参加挑战杯比赛,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一次以上,或校级三等奖以上奖励两次以上。

(2)参加学校本年度学生科研立项,有3个以上团队的申请立项成功,或立项成功的团队个数不少于年级平均团队个数;

(3)参加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调研团队申报,学校批准立项1个团队以上。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全班95%以上学生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全班学生参加学校、二级院系体育运动、体育比赛出勤率在90%以上。每学期组织全班性的体育活动不少于一次。

6、定期做好课室的清洁卫生,积极参加学校和院系组织的义务劳动。

7、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有益的文娱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班集体每学期开展一次以上的班文娱活动。

8、全班学生宿舍内不使用违规电器,宿舍无火灾事故,在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方面成绩显著。

 

第三条  评选时间与步骤:

    1、“优良学风班”每学年度评选一次,评选时间与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工作同步进行;

2、学年结束后,有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各班班长和学生会、团总支主要干部组成的评议小组对各班进行评议核实,综合考虑相关部门提供的各班学生在课堂、宿舍和其他课外活动间的总体表现,提出初评班级推荐名单。

 

第四条  奖励办法

    1、凡被评为学院“优良学风班”的班级,由学院授予荣誉称号,颁发锦旗或荣誉证书,奖给一定的活动经费。

2、凡被评为学院“优良学风班”的班级,才有获得推荐参评校级“优良学风班”的机会。

 

第五条  本办法自200991日起实施,原制定相关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